扶養的條件
納稅義務人可以申報扶養本人和配偶,年滿60歲或未滿60歲但無謀生能力的直系尊親屬。
年滿60歲的直系尊親屬在申報時是無庸置疑的,僅需要key入長輩的基本資料讓系統帶出即可,至於什麼是「無謀生能力」呢?
這邊提到的無謀生能力之判斷有兩種,只需要符合其中一項即可。
- 全年所得未達基本生活費(註:110年基本生活費為192,000)
-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、身心障礙手冊、或為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4款規定之病人(註1)
註1: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4款所稱嚴重病人,是指病人呈現出與現實脫節的怪異思想和奇特行為,致不能處理自己事務,經專科醫師診斷認定者